律师是怎么给死刑犯辩护的?

2020-12-29

通常,很多人听到我们刑辩律师替罪犯辩护,都会有一种先入为主的看法:我们为坏人辩护,是非不分。

实际上,这个观点是错误的,如果罪犯证据确凿,谁都无法帮他脱罪,可是万一他是无辜的呢?他或许犯罪了,但量刑是否恰当?犯人也有他的合法权益,这些权益是否被侵害了,比如抓到小偷,我们把他打一顿,这就是他合法权益被侵害了,他偷东西自会受到法律的惩罚,但是他作为一个自然人,他的人身安全受是到法律保护,这就是他的合法权益。

同样道理,我们为死刑犯辩护时,首先要考虑的就是死刑判决是否恰当,尽量为他争取免除死刑,这是首要考虑的。一般情况下,我们会考虑:

1.罪犯是不是死刑不适用的对象,众所周知,我国法律规定:未成年、孕妇和已满七十五周岁、犯罪手段不是特别残忍的老年人这三类是不适用于死刑;

2.指控的犯罪证据、公检法各阶段的法律手续等是否真实、合法,有没有存在相互矛盾等情况。如果从这些找出不真实、不合法、逻辑混乱的情况,那就说明该案件有疑点,犯人可能是无辜的;

3.案件有没有存在严刑逼供,这关系到口供的真实性;

4.有没有存在自首情节,这个情节可以争取减刑。

5.被告人是不是出于正当防卫、或者防卫过当。

当然了,限于篇幅,我暂时先列举这四五点,以后有机会我会继续分享一些我们的思路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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